gbluma 发表于 2010-3-6 20:02   只看TA 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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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处理] 投诉舞文管理员 zfw002

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

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zfw002 评分。 引用:
[我选 :mihiro_穗香  玩家]
拖延者死……

发表时间: 2010-3-6 16:27
所在论坛: 舞文溅血堂
所在主题: 第二十七期三国杀现场(第三轮投票开始至7日9时结束)

评分分数: 金币 -1 枚
操作理由: 不够10字...

不服该判决。我的发帖够20个字节,不存在灌水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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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X 发表于 2010-3-6 20:08   只看TA 2楼
都是在一起玩游戏的

对扣分有意见直接跟他交流好了

用的着投诉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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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鸟 发表于 2010-3-6 20:09   只看TA 3楼
我说楼主啊,你拿投诉当玩呢啊?你那么多金币扣你1个就来投诉管理员么?
说你不够10字是指你的回复内容刨除“[我选 :mihiro_穗香  玩家]”以外不够10字。按照你的理论如果你选的玩家ID够长的话你连“拖延者死……”这句都不用打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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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fw002 发表于 2010-3-6 20:13   只看TA 4楼
关于字数:
在溅血堂发言少于十个汉字扣1-6金币!
字母,数字,符号不计入字数.
投票时论坛ID算一个字.
少于20字,允许用字数补丁.
等于或多于20字再用字数补丁扣1-6金币.


这是溅血堂已有的规定,所以楼主你的总字数为9字,未够10字,所以我认为我的判罚并没有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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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luma 发表于 2010-3-6 20:29   只看TA 5楼
谢谢,对给诸位造成的不便,深表歉意。
是因为交流不成,才跑投诉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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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3-6 22:23   只看TA 6楼

回复 3楼 的帖子

版主留言
泡MM的风(2010-3-6 22:50): 注意符号的使用!
峰峰,这个撤销评分是不合适的。

在舞文溅血堂,有玩家须知置顶,内容应该可以看得到的。3楼



而且,在撤销评分之前可以与版主沟通一下,效果会更好,你说是吗?不过既然你出面撤消了,就算了。

g兄弟,很长时间没在一起玩游戏了,等忙过这段,我一定去杀你,(*^__^*) 嘻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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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3-6 22:24   只看TA 7楼

回复 7楼 的帖子

不会因为一个金币,就不去玩游戏了吧?

(*^__^*) 嘻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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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鹰 发表于 2010-3-6 23:19   只看TA 8楼
这样的扣分确实有问题,类似这样的游戏回复不要对字数规定得太死板,总不至于在答案之外特意凑字数吧?

对恶意灌水扣分没错,但这种情况明显不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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